近日,生態環境部最新公布了5項國家環境保護標準,針對石油、化工、有色金屬、玻璃制造及電鍍五個行業,提出了明確的行業技術標準,以指導和規范環境影響評價中污染源源強的核算方法,進一步完善我國環境影響評價技術體系。
五項標準分別為:《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平板玻璃制造》《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煉焦化學工業》《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石油煉制工業》《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有色金屬冶煉》和《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電鍍》,各標準詳細規定了對應行業的污染源源強核算的基本原則、內容、核算方法及要求。根據生態環境部統一部署,五項標準將于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,交由中國環境出版社負責出版刊發。
根據《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石油煉制工業》內容要求,該文件適用于石油煉制工業主體生產裝置、公用和輔助設施的廢氣、廢水、噪聲、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的相關內容,規定了石油煉制工業明確的核算方法和要求。
《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煉焦化學工業》標準規定了煉焦化學工業污染源源強核算的基本原則、內容、核算方法及要求,適用于備煤、煉焦、焦處理、煤氣凈化、煉焦化學產品回收和熱能利用等生產過程的廢氣、廢水、噪聲、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,煉焦爐型包括常規焦爐、熱回收焦爐和半焦(蘭炭)炭化爐。
《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有色金屬冶煉》規定了有色金屬冶煉業污染源源強核算的基本原則 、內容、方法及要求,適用于銅、鋁、鉛、鋅、鎳、鈷、錫、銻、汞、鎂、鈦等有色金屬冶煉生產過程的廢氣、廢水、噪聲、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,不適用于獨立的再生有色金屬冶煉和二次資源綜合回收等生產過程。
《污染源源強核算技術指南 電鍍》規定了電鍍污染源源強核算的相關內容及要求。適用于含電鍍、化學鍍、陽極氧化工藝等的電鍍工業 廢氣、廢水、噪聲、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,金屬酸洗、拋光(電解拋光和化學拋光)、化學氧化、磷化、鈍化等過程可參照本標準執行,專門處理電鍍廢水的集中式污水處理廠的廢水、噪聲、固體廢物污染源源強核算也可參照該標準執行。
其實早在今年5月份,生態環境部就組織完成了五項標準的征求意見稿編制工作,并根據國家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規定,征集了相關單位的意見。經過大半年的評審與校核,五項標準才終于落地。相信隨著2019年的全面實施,石油、化工、有色金屬等相關行業的源強計算及污染防治工作會日趨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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